时间:2020-11-16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343国道大丰至盐都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工程内容以及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43国道大丰至盐都段建设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自大丰城区西北角,利用226省道改线段、站城大道线位向西,利用盐通高铁预留的U型槽穿越后跨越通榆运河、新长铁路、老204国道、串场河后于刘庄镇北侧折向北,大致与串场河平行布线,于盐淮高速南侧折向西接入现状125省道,共线至204国道交叉。
本项目建设里程约25.13km,不包含起点段完全利用的在建226省道1.81km及终点段完全利用的现有125省道3.59公里。建设里程中,新建里程21.64km,改造在建站城大道3.49km。
项目拟从于2021年6月底开工建设,至2023年12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30个月。项目总投资608152.51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浦江
联系电话:13905107990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657694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收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有效性及可行性论证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您对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发送至zml@jsti.com,或致电025-86576942(工作日:9:00-17:00)。公众意见表内容详见附件。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