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浏览: 次作者:招标中心来源:招标中心
返回列表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健全交通工程标后管理机制,根据《关于开展盐城市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履约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盐市交建〔202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市交通运输局与市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部署,盐城市交投集团招标中心自8月中旬开始,对在建交通工程开展7月份标后合同履约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合同签订情况、施工与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履行职责情况、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到位情况、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质量与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招标中心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参建各方合同履约意识,提升集团交通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水平。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得到了大力整治,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逐步规范。但对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监管重视程度不够,标后履约监管机制、监管措施还不健全和完善,以致招标投标成果未得到充分应用,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有效联动,对解决招标投标与施工过程“两层皮”现象,遏制招标投标工作和施工期间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