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盐城市公路服务公司及服务区安保保洁物资耗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3-04-12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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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盐城市公路服务公司实施的盐城市公路服务公司及服务区安保保洁物资耗材物资采购,为公平、择优选择供应商,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人须知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公路服务公司及服务区安保保洁物资耗材物资采购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盐城市公路服务公司及服务区安保保洁物资耗材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采购预算约为36万元。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公路服务公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招标文件发放(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4月19日18时前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采购人处交纳工本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金融城5号楼21楼2108室。

3、联系电话:0515-69007088。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函或保险。不接受电汇、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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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单位免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A的单位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五、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公路服务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00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