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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路地块北区(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3-10-20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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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路地块北区(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兴通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业路地块北区(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概述:该地块总建筑面积18.62万㎡,地上建筑面积13.49万㎡,地下建筑面积约5.13万㎡,容积率2.2,建筑密度21%,绿地率35%。北区住宅面积约5.86万㎡。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5亿元。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编制招标文件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

招标范围:1、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2、全过程咨询(含监理):前期咨询、项目管理、监理、招标代理、跟踪审计等。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服务周期:服从招标人要求。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7、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7.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成员的资格要求:

项目组成员至少为5人,其中:

7.2.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如所在地区未发放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上一年度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7.2.2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土建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安装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

7.2.3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需要。

7.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10月2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4-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投集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以上3、4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5、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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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幸运PK10快艇·(中国)官方网站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5万元整。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10月25日18时前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招标人处交纳工本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金融城5号楼21楼2108室。

3、联系电话:0515-69007088。

五、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兴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伏万祥

联系电话:0515-6900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