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7.20 湿地公园前期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7-20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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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湿地公园前期车辆采购项目,为公平、择优选择供应商,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人须知

1、项目综合说明

1.1项目名称:湿地公园前期车辆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湿地公园前期车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和报价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3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1.4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2.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 7月 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领取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盛州大厦)1幢2401室)。

3.联系电话:0515-88887568。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伏万祥        联系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树静、吴彤翔  联系电话:0515-88887568、1529531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