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6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航空大厦内装工程餐饮物资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盐城航空大厦内装工程餐饮物资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为53万元。
2.2交货或服务地点:解放北路西、集仙巷北侧,原盐阜大众报社地块。
2.3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投标人近期不存在法律纠纷。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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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接受邀请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
6.2领取地点: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
6.3联系电话:0515-88779960。
七、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等相关内容均采用书面或邮箱形式,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楼21层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8051163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吴必祥、尹加霖
电 话: 0515-88779960、18118683769
2021年7月6日